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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环环相扣 措施步步跟进
管理创新 辽河变样
一季度,干流超标断面同比减少8个
日期:2009-06-11  作者:中国环境报通讯员 靳辉 记者 丁冬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从2008年开始,辽河流域水质全面持续好转。今年一季度,辽河流域干流仅福德店和三合屯断面超标,超标断面数同比减少8个;干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降幅在8.6%~79.4%之间,其中朱尔山、马虎山、红庙子和盘锦兴安4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降幅均在80%以上。4月,辽河流域干流仅兴安一个断面超标,4条干流全河段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平均下降33.7%。辽河治理成效显著,和污染企业关停、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态治理“三大工程”的实施有直接关系。但不断推进辽河水质快速持续改善的根本,更多的还是依靠对环境管理机制的探索创新。
  ■定期分析水质
  污染问题难隐藏

  辽河污染问题累积多年,牵着发展,连着民生,解决起来十分棘手。解决辽河污染问题,就好比要拆解一个“乱线团”,必须找好开头、理清头绪、逐一解决。
  在辽河治理上,辽宁将污染治理年度目标分解成月计划,逐步推动实施。从2008年5月开始,辽宁开始对辽河水质实行月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有相关部门参加的辽河水质月分析会议。由环境监测部门出具水质监测报告,从水质状况到河流流量对辽河进行全面分析,将辽河干流的26个断面和辽河流域的主要支流水质情况,与去年同期、与前一个月情况分别进行纵向对比,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查找水质变化原因。对水质状况波动较大的情况,及时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项制度的实施,将以往各个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有机联系到一起,使污染问题在第一时间得以发现,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坚持每月分析水质,哪怕是细微的变化都不放过,使企业偷排和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很难再隐藏。去年8、9月的监测结果显示,小柳河大麦稞闸断面化学需氧量分别高达244mg/L和285mg/L,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5.1倍和6.1倍。在水质分析会上,相关部门对这个“突然变化”进行了集体“会诊”,初步断定是已经停产的造纸企业在擅自开工生产。随后,辽宁省环保厅对规模较大的8家造纸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台安博发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和德瑞造纸有限公司均处于生产状态。辽宁省环保厅对擅自开工生产的博发造纸和德瑞造纸两家公司实施了高限处罚,对台安县实行区域限批,并建议地方政府对两家企业实施关闭。
  ■严格排放标准
  保障措施紧跟进

  辽宁在水质月分析的基础上,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跟进措施,保证污染数据准确上账、定期对账、有人认账。
  辽河流域结构性污染特别严重,其污水排放总量已经超过辽河自净能力的两倍多。为全面改善辽河水质,辽宁出台了严于国家的地方排放标准,规定允许往地表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最高浓度由100mg/L提高到50mg/L,整整提高了1倍,此举将使全省年减排化学需氧量20万吨左右,大大减轻了辽河流域的纳污压力。
  为了确保新的排放标准得到执行,去年下半年,辽宁颁布的《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以地级市为单位,对主要河流出市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水质超过目标值的,上游地区将给予下游地区补偿资金。辽宁省环保厅负责确定河流出市断面的具体位置以及水质考核目标值。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由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每月监测一次,并上报。辽宁省环保厅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各市应缴纳的补偿资金总额,由辽宁省财政厅一并扣缴。今年前5个月,辽宁共有19个断面受到了经济处罚,并由辽宁省财政厅扣缴总计825万元的生态补偿金。这笔补偿资金将作为辽宁省水污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污染减排工程。
  ■明确治污责任
  笔笔对账叫真章

  从去年开始,辽宁对全省的河流全部实行了河长制,各市(县)的市长、县长是本辖区内河流的河长或段长,对河流治理和河流水质实行河(段)长负责制。对治理不力、水质不达标的河流和断面,河长或段长将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实行河长负责制,就是要明确地方政府是水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对辖区水环境应该履行法定的保护职责。同时,将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绩考核挂钩,有利于避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情况。
  去年以来,辽河干流水质持续好转,但支流污染依然较重。针对这种情况,辽宁省环保厅推行了红色警戒制度。把河流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100mg/L定为红色警戒线。首次超过警戒线的,通报所在地市政府;连续两个月超过警戒线的,进行媒体曝光;连续3个月超过警戒线的,实施流域限批。去年5月初,辽宁发出了第一批警戒通知单,对沈阳、鞍山有关河流超过警戒线的情况通报给两市政府,引起了很大震动。两市政府立即采取措施,鞍山市政府制定了《二十天退出红色警戒线紧急行动方案》,提出要打好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河道清淤专项整治、采砂企业专项整治、垃圾厕所专项整治4个攻坚战,确保超过红色警戒线的河流退出“红色警戒线”。到6月,鞍山运粮河、杨柳河、海城河的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由4月的303mg/L、168mg/L、175mg/L,下降到51mg/L、66mg/L、50mg/L。截止到目前,辽宁已因河流断面超标对5个市的18个断面提出通报。“红色警戒线”通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辽河支流与干流的同步治理,使所辖支流污染强度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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