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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从责罚制裁转向建立长效机制
制度创新带来大转变
行之有效的措施经验成为政策制度并形成体系
日期:2009-08-26  作者:祝晓光 曹培锋 周迎久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 祝晓光 记者 曹培锋 见习记者 周迎久

  从重罚到奖罚并重,从“秋后算账”到事前预防与预警,从联合制裁到扶优助强……一系列环保新政的推出,折射出河北省的环境保护工作正在由责罚制裁、关停取缔向推动扶持和全面治理转变。
  “这些环保新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的实施也开启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说。
  行政措施从重罚到奖罚并重
  近年来,河北省在强化环保问责、重罚等措施的同时,对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单位,也在不断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河北省自1995年开始,已连续14年进行环保目标考核,环保考核指标不断完善。特别是2006年开始,省政府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方式,由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结果由省政府进行通报,并纳入对各市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2008年以来,河北省又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5项指标列入定量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在行政问责之外,河北省还对环境犯罪实施刑事问责。2007年9月,河北省环保局、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的若干具体规定》,凡涉嫌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标志着环境执法“以罚代刑”时代结束。
  “河北省在强化环保问责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姬振海说。今年3月,河北省通报了2008年“双三十”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省委、省政府授予6家单位“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进行专项物质奖励。同时,3年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为优秀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可作为提拔对象重点考虑。河北省各地也纷纷出台奖励、激励措施,如武安市规定,根据企业生产规模与装备水平,对年终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给予10万~100万元奖励,对节能减排工作突出的乡镇、部门给予6万~10万元奖励。
  与此同时,河北省正积极研究出台总量减排奖、流域综合治污奖、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奖、对重点企业有效监督奖等评比考核办法。
  法治措施从“秋后算账”到事前预防与预警
  河北省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如何从源头上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2006年,河北省首次启用“区域限批”,暂停审批4个县(市)和两个开发区新增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2007年11月,河北省出台《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试行办法》,对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制度做了详细的规定,这标志着河北省的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为保障挂牌督办案件处理到位,2008年4月,河北省环保局部署开展重点环境问题后督察工作,以此推动环境违法监管、处罚、执行、督察等措施落实到位。截至当年年底,河北省对2005年以来的1096件各级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了后督察,挂牌督办案件全部督办到位。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控制污染,今年3月,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河北省环保厅将根据对各地污染减排工作调度情况、污染减排抽查核查情况,及时对减排工作滞后、有可能影响全年减排目标完成的各设区市和“双三十”单位提出污染减排预警。对被预警后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省政府办公厅将实行黄牌警告,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7月,河北省邯郸市发布第一批预警通知,对近期
  环境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鸡泽县、武安市、天铁等15个县(市、区)的有关企业及行政单位发出减排预警,内容涉及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烧结机脱硫、烟气脱硫等25个减排项目。
  同时,河北省政府今年还出台了《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意见》对全省不同区域内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做出要求,提出了不同区域内禁止和限制建设的项目类别。《意见》从环境资源角度,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
  经济措施从联合制裁到扶优助强
  “河北省节能减排的全力推进,与这两年不断推出环境经济措施有很大的关系。”姬振海说。2007年6月,河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污染减排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对环境恶化的重点流域、区域,要采取限批措施,环评不合格企业各级工商部门将不予注册,对违法排污企业供电部门将停止供电。
  同一时间,河北省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防范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查时,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或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准贷款。
  河北省利用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等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唐山市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对实行节能降耗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以绿色税收推进绿色生产。各商业银行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加大绿色信贷产品的供给。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深化环保收费改革,逐年加大对污染防治新技术推广示范、循环经济示范和清洁生产示范等项目的财政扶持力度。2008年,河北省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06亿元,重点用于大气和水污染治理。
  河北省规定,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物价局确认后,每千瓦时加价1.5分。2008年10月,河北省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燃用高硫煤、超标排放的电厂,依法从严处罚。对已享受脱硫电价的,取消脱硫电价,情节严重的,扣罚5倍脱硫电价。
  河北省在强化联合制裁方式的同时,还注重扶优助强的转变。2009年5月,河北省环保厅出台了《100家重点企业帮扶方案》,在全省11个设区市选取100家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活动期间,调研组将国家最新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标准编辑印刷5000册,免费发放给企业。同时,组织环保科研等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治理、制药废水菌丝处理等难题进行了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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