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日前,江苏省宿迁市环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开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效果、项目实施对减排效果影响分析、项目运行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可了解中央专项资金对推动地方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和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阶段中央专项资金的申报和项目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悉,2007年~2009年,中央财政下达宿迁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84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宿迁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