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云梦县环保局日前联合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将云梦县云安纸制品厂和云梦县道桥光明生活纸厂彻底关闭。
2007年,云梦县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将云梦县3家小造纸厂予以关闭、取缔。2009年,云梦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云梦县云安纸制品厂和云梦县道桥光明生活纸厂又死灰复燃,自备发电机,无照经营,擅自投入生产。云梦县环保局立即将相关情况向云梦县人民政府报告,县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分别对两家小造纸厂下达了关闭通知。
近日,由云梦县环保局牵头,再次联合相关部门拆除电力设施,生产设备拆御或封存,现已对其彻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