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唐宝贤 刘绍仁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记者就群众来信举报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扰民问题赴现场采访调查,发现举报信内容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记者来到山西省交城县郊宏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特公司)所在地,先找到奈林村并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座谈会。与会村民意见基本一致:奈林村村民饮用水没有问题;宏特公司在其下风方向,对奈林村构成空气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已经对村庄构成包围之势的5家企业中的上风方向企业。村民反映最大的是搬迁问题,说奈林村所在地早已规划为工业园区,村庄整体搬迁也早已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但至今仍未兑现。反映宏特公司的主要问题是,靠近宏特公司的住户有时夜间仍能闻到企业排出气体的异味。与会村民非常肯定,举报信不是出自奈林村村民之手。之后,记者找到位于宏特公司下风下水方向的义望村,随机分别询问了两个村民宏特公司对他们村生活环境有何影响,两位村民均回答不知情。
向交城县环保局了解情况后,记者来到宏特公司生产厂区,在与企业领导层座谈时,他们反映的情况与记者在奈林村座谈时了解到的几乎一致。企业领导层承认,虽然企业刚刚被山西省环保厅验收,但仍有个别污染物存在不达标的问题,在废水、废气治理上跑、冒、滴、漏现象偶有发生,需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在生产厂区,记者看到,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在线监测尚未投入使用)。
山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宏特公司环保制度建设情况。宏特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制度,并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生产和经济考核体系。建有监测站和化验室,主要负责废水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工作,并不定期组织进行废气监测。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向山西省环保厅报送了《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表明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多数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据介绍,作为焦油加工企业,项目性质决定了其为污染隐患企业,对此,山西省环保厅正式行文要求宏特公司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严格按照化工企业各生产设施的管理规程,做好全厂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其稳定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虽然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各污染防治设施,但仍有个别污染物存在不达标的问题,宏特公司应积极开展进一步研究和治理。加快针状焦、炭黑工段部分工艺的改造工作,保证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全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回用系统的管理,污水经生化系统处理,再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得外排。进一步强化事故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工作,保证任何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气、废水均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进一步加强焦油加工过程中环境问题的研究和攻关,不断提升污染治理的水平和标准。
此外,记者还从山西省交城县政府了解到关于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奈林村等搬迁进展情况。预计2011年剩余村民可全部入住移民新村,彻底解决“园中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