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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建设惠及30多万农户,环境综合整治在70多个行政村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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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1-14 作者:见习记者 杨涛利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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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杨涛利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特别是近几年来,自治区坚持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并重,将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紧密联系起来,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让环保惠及更多的新疆城乡百姓。
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现,惠及34万农户、150万农民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是一个典型的干旱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绿洲生态保护尤为重要。
“十一五”以来,新疆以保护天然荒漠植被和绿洲为重点,积极实施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生态治理、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艾比湖流域综合治理、草地生态置换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目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开始逐步显现。
自2000年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实施以来,已惠及34万农户、150万农民。重点防护林工程已建设“三北”防护林1384万亩,全区有12个地州、81个县市实现了农田林网化,45个县市实现了平原绿化,93%的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1.03%提高到目前的2.94%,绿洲森林覆盖率已达14.95%,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经过近10年的治理,塔里木河流域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下游植被覆盖率已由过去的0.58%提高到现在的1%,沙地面积减少了50万亩,河道两侧已有相当数量的次生苗出现,植物物种也由输水前的17种增加到46种,下游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此外,随着一批天然草原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新疆天然草原整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局部天然草原的生态环境开始好转。
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53.7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68.6%
近年来,新疆积极创建国家和自治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园林城区”,大力开展城市和重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努力,克拉玛依市和鄯善县等15个市县进入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卫生市县”的行列。
在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方面,新疆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处置能力和达标排放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区设市城市、县城共建成并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56座,每天处理能力达到153.7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68.6%,比2007年增加7.75%,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1.02%,比2007年增加了6.68%,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明显增加;已建成投用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9座,设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曾经一度“臭名远扬”,遭遇工业、医疗、生活、养殖废水污染的喀什市吐曼河,如今经过大力整治,河水开始逐渐变清,污染治理成果显现。
乌鲁木齐市先后实施两轮“蓝天工程”、投入60亿元实行清洁能源计划。2009年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实现了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262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以上天数占71.8%,乌鲁木齐市民一年有近9个月的时间享受到二级以上舒适的空气质量。
对全区74个行政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拉动投资两亿元
近两年,新疆将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全区环境保护总体部署,集中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等农村环境突出问题。通过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2008年开始至今,国家和新疆已安排6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区74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直接拉动地方投资两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建设,目前已有15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环境优美乡镇称号,6个乡(镇)、村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殊荣。2008年,五工台镇五工台村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村,在创建“生态村”的过程中,五工台村把对农村环境影响较大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逐一解决。全村硬化巷道5.36公里,安装有120盏路灯,巷道绿化率达到4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沼气入户使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70%。
近几年,新疆农村环保事业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已有83个乡(镇)建立环保工作站,农村环保兼职人员达1200余人。这些环保工作站和环保兼职人员对推动新疆农村环保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今后,新疆还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环保激励政策,同时加大制约机制建设力度,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乡(镇)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并力争实施“一票否决”制,到2015年对100个乡(镇)、800个行政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自治区投资500万元,启动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生态保护一定要和当地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否则,如果单纯就生态保护谈保护,我想结果一定是事倍功半。将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相结合,是今后新疆生态保护工作探寻的新模式。”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李新华说。
从2004年起,民丰县和于田县作为自治区重点风沙区生态修复与农民脱贫生态建设工程试点县,每年投入500万元发展人工红柳大芸种植,不仅促进了农民增收,也改善了农民世代居住的农村生态环境。
据介绍,目前这种将生态修复与农牧民增收有机结合的模式已日趋成熟。2009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500万元,启动了对全疆日趋沙漠化、盐碱化土地和退化的湿地、沼泽、草场进行生态修复的工程建设。
伊犁河谷湿地、裕民草原、巴里坤草场等6个项目被列入第一批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农牧民种植芦苇、养鱼等一系列生态修复手段,恢复湿地、沼泽、草场应有的环境生态功能,也让农牧民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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