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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长栗战书要求加快进度,确保完成松花江治污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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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出单纯就污染治污染的线性范式,从人文和道德层面谋划松花江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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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3-22 作者:李庆生 吴殿峰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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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庆生 吴殿峰 哈尔滨报道 黑龙江省日前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项目专题推进会。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于莎燕主持会议。省环保厅、发改委汇报有关进展情况,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双鸭山和七台河等市政府分别作了发言。
已建成项目改善了松花江水质
于莎燕通报了黑龙江省列入《规划》的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全省纳入国务院《规划》的项目共116个,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65个,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40个,区域污染防治项目11个。除8个项目因企业破产、技术工艺等原因不能实施外,剩余的108个项目中有85个已经建成,7个完成了主体工程,项目建成及主体完成率达85.2%。项目总投资77.48亿元,到位资金共59亿元。
一批规划项目的提早建成,全面改善了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水质达标率逐年上升,主要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劣Ⅴ类水体减少,Ⅰ~Ⅲ类水体增加,基本解决了松花江干流冬季长期乏氧问题。2009年同2006年相比,松花江同江断面出境水质达标率提高16个百分点,松花江流域55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了21个百分点。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已经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81%。
政府“一把手”切不可总是把解决问题的出路盯在向上要钱和要政策上
尽管黑龙江省规划项目实施总体进展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有的项目运行效果不理想。另外,污水处理费征收面窄,征收额低。
栗战书指出,今年是《规划》决胜年和收官年,要坚决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要落实,政府“一把手”切不可总是把解决问题的出路盯在向上要钱和要政策上,还是要“自己的孩子自己抱,自己的梦自己圆”。
针对哈尔滨市的污泥处理工程、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富拉尔基区污水处理工程两个项目、双鸭山、鹤岗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主体工程还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情况,栗战书说,齐齐哈尔、哈尔滨、双鸭山、鹤岗的经济状况要比大兴安岭好,但工程还没有实质性进展,而且是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说国家批得晚,资金拨得晚,那都不是理由,还是工作做得不到位。
栗战书要求,要紧紧扭住《规划》关键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对61个在建或已建成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要分出主次,列出名单,分类指导。各地要倒排工期,迅速制定每个项目的推进方案,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完成。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督办力度,重点督办哈尔滨市的污泥处理工程、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富拉尔基区污水处理工程两个项目、双鸭山、鹤岗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等5个项目。对重点督办的项目,要想办法提前开工。对GDP贡献不大但对化学需氧量贡献却很大的污染企业要强制关掉。宁可放慢发展速度,也要完成减排任务,以铁面、铁拳、铁腕、铁心的“四铁”精神,推进规划和减排工作。抓好建成项目的运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任何污水处理厂不得以污水处理费收缴额度不够、运行经费不足为理由降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
9月底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的,对项目所在市(地)、县(市)实行“区域限批”
于莎燕提出,规划任务年内必须全部完成。目前最急迫的就是抢工期、抓进度,力争不让一个项目、一个地市掉队,保证全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按期保质建成投产,向国家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栗战书要求,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包干负责辖区项目,要调动精干力量,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按规划目标完成任务。省监察部门要把规划项目及减排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作为今年督察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履职不力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9月底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的,对项目所在市(地)、县(市)实行“区域限批”,暂缓审批除民生项目外的新增水污染物项目;省发改委不予核准或备案;省财政厅在相关资金补助上给予限制。对到年底未完成《规划》任务的企业建议银监机构限制贷款,限制排污权交易资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进度超前的项目给予重点报道,对进度滞后、重点督办项目进行跟踪曝光。
要让水养人,让水生金,让水兴城,实现水与城相和谐
栗战书指出,松花江流域水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下降,是长期积累的结果,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有一个系列规划来承载这项工作,要深度谋划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突出“一个关怀”,注重体现“三个价值”。
一个关怀,就是要给予松花江人文关怀。未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必须高度关注人与水和谐的问题。一方面,要将松花江作为一个与人类对等的独立存在。另一方面,要跳出单纯就污染治污染的线性范式,给予整个松花江,包括水体、水体中的生物等更多的人文关怀,体现人文气息、展示人文理念,从人文和道德的层面去谋划松花江流域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个价值,即:生态价值,让“水养人”,恢复松花江的本来面目,在广义的自然循环系统中充分发挥降解、分解功能;经济价值,让“水生金”,搞好水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创造因水而兴的商业价值;城市品位价值,把实现水、城和谐,提升城市品位作为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尤其是把哈尔滨规划建设成为江与城相互融合、相互辉映的滨水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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