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5%!由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已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来源。这一数据颠覆了公众的一贯认识——环境事件大都起因于企业违法排污,也对做好环境应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抓住主要矛盾,创新管理方法,适应发展新形势,满足群众新期待。
抓主要矛盾,就是要紧紧围绕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来源,积极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而在防范以上两类事故发生和控制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之间,防范事故发生则是事物的主要矛盾。这就要求我们把环境监管从传统的末端排污环节扩展到生产和流通的整个过程,认真梳理直接和间接的环境安全隐患,抓住重点,前移关口,补齐短板,从而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面对不断增长的突发环境事件,要创造性地突破环境应急的体制和机制障碍,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环境风险防范、事故应急和损害赔偿机制。鉴于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的管理权限独立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而事故应急过程中又离不开消防等部门的参与和支持,此外,还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工作,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沟通、协调与配合机制,共同做好相关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至于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则涉及到环境保险等领域,更是需要尽快研究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