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伊乐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距今已一月有余,各界舆论铺天盖地,有激烈,有愤慨,有建言,有反思。而笔者认为,其背后更多的是:忧虑。这正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诸多突发环境事件不断诉说的共同话题。 由于被多次重复诉说,对环境安全的“忧虑”从自身的潜伏状态跳脱至公开场合,从行业小众话题扩散为普遍大众话题,从对一时一隅之担忧推演至对未来之担忧。“忧虑”由此变幻为一种情结,一种类似轻烟薄雾终日缭绕在周遭空气中的情结,一旦触及环境突发事件,这情结便迅速与之发生化学反应,变得浓厚而沉重,鲜艳而危险。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再次给予了我们碰触这一情结的机会。 浅层次来看,现阶段此类事件频发的现状,首先是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其次是由于对生存环境的不断破坏,而导致公众对生存状态的不安以及恐惧感;再次,此类事件一再发生,显示地方政府的监管和预防均有不足之处,致使公众出现信任危机,先入为主地对政府作为进行质疑甚或批判成了习惯。 第一层面的忧虑由此而生。 若将此类事件频发置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或者对比其他国家若干年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那么第二层面的忧虑更为深远。 首先,经济发展之冲动在这一阶段压倒一切,小到个人财富积累之冲动,大到地方经济发展之冲动,再到国家经济发展之冲动,这些冲动的强势轻而易举地淹没了环境利益和公众利益; 其次,新旧发展观念的转型在这一阶段发生了激烈的碰撞,科学发展的阳光尚未普照,而落后的、扭曲的、经济至上的政绩观已盘根错节数十年,将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浇灌成三尺坚冰,新观念之破冰非一日之功; 再次,发展变革过程中,体制、机制、法制等不够完善,不够具体,不够细化,惩戒性规则不够明晰,措施不够严厉,环境违法现象有还很多利益寻租空间; 最后,类似龙江河镉污染的环境事件,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长期的、难以逆转的严重损害,而目前的治理和修复工作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除了前期临时性的表层处理措施之外,远期的、深层次的修复包括技术标准、规范、后评估等规则尚不明朗,此乃数年乃至数十年之后的环境安全隐患。 由此,第二层面的忧虑由此而倍加复杂与沉重。 忧虑在蔓延,忧虑在呼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