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一方面,我们坚持环保门槛不降低、环境标准不走样的原则,积极推进规划和区域环评,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准入。山西省本级否决了36个涉及资金45.6亿元的“两高一资”和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另一方面,我们坚持“分类指导,有保有压”原则,对国家鼓励的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等优化存量、调整产品结构的项目,以及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技术升级改造等有利于结构调整、改善环境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我们采取减程序、提效率、开通道、快审批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对上报省环保厅的205个重点工程和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全部办结;在政策范围内,对全省135家焦化企业排污费征收进行调整,既确保落实扩内需要求,又保证环境监管到位,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