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报社动态  
1997年12月9日的日本京都联合国气候大会会场的资料照片
 
>> 导读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是世界各国集体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里程碑,是至今为止唯一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体现了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确立的各种原则。随着承诺期的临近,很多发达国家急于甩掉“紧箍”——《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京都议定书》正挣扎在死亡边缘。《京都议定书》是否大势已去?
>> 诞生记:铁锤敲出来的《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是当年的谈判委员会主席、阿根廷驻华大使艾斯特拉达用锤子硬生生敲出来的”。

在 《京都议定书》敲定的最后一次会议上,美国代表坚持加上“自愿承诺”的语句,这与《京都议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本质相违背。在这历史性的关键时刻,谈判 主席、外交官出身的艾斯特拉达选择了“刻意”忽视美国代表的举牌,迅速敲下手中的铁锤。《京都议定书》就在铁锤声中,获得了全体通过。

>> 《京都议定书》简介  
 
《京都议定书》命运为何如此坎坷?
从《京都议定书》诞生伊始,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就一直没有放弃将发展中国家也纳入到这个强制减排体系中来的企图。与此同时,日本、俄罗斯、加拿大等在内的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厌恶”,这源于《京都议定书》为这些国家规定的减排指标。这些指标如同一个个“紧箍”套在发达国家头上。随着承诺期临近,很多国家急于甩掉这个恼人的“紧箍”——《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政治意愿不足、各国互信缺乏等气候谈判根深蒂固的矛盾,正是埋葬《京都议定书》的主要推手。
《京都议定书》为何陷入停摆?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气候变化与能源高级顾问杨富强刚刚从波恩归来,他认为附件一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单、双轨制之争是导致《京都议定书》停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双轨制的谈判中,发展中国家要求附件一的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做出减排承诺。除日本、加拿大和俄罗斯拒绝以外,欧盟和其他附件一国家设置了 不可能接受的条件,要求美国、中国、印度等主要排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必须承诺履行减排义务。美国、印度等国家明确表示不接受这一条件。[详细]

《京都议定书》休克后有何影响?

"拒绝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做出减排目标的承诺,就等于置至今惟一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条约于死地,这不仅会影响已取得的气候谈判成果的巩固,还对产生一个新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形成巨大阻碍。"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气候变化与能源高级顾问杨富强说。主要影响:发达国家很难承诺较高减排目标;市场机制很可能会存在;美国不再孤单,发展中国家很失望。[详细]

 
>> 《京都议定书》坎坷之路

1997年: 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确定了工业化国家碳减排的第一承诺期,时间从2008年到2012年。

1998、1999年: 5月29日中国签署《京都议定书》 ,同年美国也签署该议定书。 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

2001年:3月,布什政府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已发了世界各国地京都议定书是否生效的担忧。

2002年: 5月31日,欧盟当时的15个正式成员国签署了相关文件。8月印度正式签署《京都议定书》。

2004年: 俄罗斯总统于11月4日正式签署《京都议定书》 。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这也是议定书生效后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MOP1)。MOP1还启动第二承诺期谈判,一场漫长的“拉锯战”由此展开。 俄罗斯先发制人,要求“谈第二承诺期可以”,但“前提是启动一个发展中国家自主承诺减排的谈判”。双方同意建立一个长达两年的长期对话机制。

2007年:12月,澳大利亚签署《定都议定书》,至此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有签署该议定书。

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形成日后谈判的基础——“双规制” 。

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 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2010年:2010年底的坎昆大会,实际上都是在强化《哥本哈根协定》的结果。“未来的谈判将朝着更为松散的方向前行。日本政府就隐隐约约地表明《京都议定 书》没有第二承诺期日本政府代表团高级官员清晰地发出了这个信号,只不过在随后的外交语言中加以修正,不直接明了地表白。

2011年:很多发达国家急于甩掉这个“禁锢”。《京都议定书》将随着第一承诺期2012年底的结束而失效,承不承认《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一二期之间的无隙连接,就成为近几年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之一。

 
坎昆会议“清洁发展机制”是去是留?这又意味着什么?
《坎昆协议》:公约下建立的市场机制,将维持和基于包括“清洁发展机制”在内的三种灵活机制。

无疑是释放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即使《京都议定书》无法实现平稳过渡,在《公约》下也将持续灵活的市场机制。欧盟成为这一方向的主要推动力:谈判场内,欧盟试图将《京都议定书》下灵活的市场机制保留;谈判场外,欧盟力推行业信用和行业减排贸易体系,试图补充甚至取代清洁发展机制。这就意味着把《京都议定书》最后一线生机给抹杀了。

UNFCCC:CDM本身是个长期的机制,会继续延续下去

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秘书处(UNFCCC)对2012年后CDM(清洁发展机制)机制的观点认为,CDM是《京都议定书》的一部分,《京都议定书》是无限期的一个合法的框架公约。虽然附件I国家的减排目标通过谈判形成是有承诺期的,但是CDM本身是个长期的机制,它会继续延续下去,它的延续性并不依存于特定的承诺期。CDM通常与2012年相联系的原因是,京都议定书的参与方目前承诺的减排目标仅适用于第一承诺期,即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虽然上述观点来自于权威的UNFCCC,但是其仅仅是官方的一种解读,并不代表法律的规定。[详细]

《京都议定书》停摆对CDM的影响几何?

如果《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承诺目标不存在了,那CDM等商业机制也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必须承担减排义务,也规定了这些国 家的减排额度,如果议定书不能顺利续约,发达国家对碳交易的需求动力将会大大减少,甚至消失。“一旦《京都议定书》停摆,正在审批的CDM项目将会受到影 响。”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北京代表处气候和能源项目官员昂莉认为:“这虽然对已经签署的CDM项目不会产生影响,但是对可再生能源等清洁发展技术发 展的打击是巨大的。”[详细]

 
  何为CDM?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这是一个双赢的机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开启了一个巨大的碳交易市场。《京都议定书》规定,如果发展中国家在原有基础上减少碳排放数量,就可以把多出来的碳排放量卖给发达国家。这意味着碳排放权的交易实际上是一 种远期交易,属于金融衍生品的范畴。

CDM主要分布的行业和领域有:能源工业、制造业;农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矿产品;金属加工业;燃料的飞逸性排放;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溶剂的使用;废物处置;造林和再造林。

 
欧盟能否挽救《京都议定书》?
欧盟在波恩谈判大会上誓言要引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顺利实现,让今年几乎毫无进展的气候变化谈判增添了些许曙光。 从刚刚结束的波恩气候变化谈判结果来看,欧盟对第二承诺期的存续起着关键作用。然而欧盟以排放量不到全球11%为理由不愿意单独推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阵营和欧盟的合作尤为关键。[详细]
诸大建:三种可能性能重燃希望吗?

气候谈判的结果存在3个可能,但是坚持《京都议定书》实质内容的希望看起来已经越来越渺茫。第一个可能性是按照原来的谈判宗旨,《京都议定书》继续存在并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对'附件一'国家进一步设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减排目标;第二个可能性是气候谈判的双规并为单轨,将所有排放大国囊括进来。第三个可能性也是最大的可能性,即保留形式上的《京都议定书》,但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提出的强制减排目标被后者各自提出的减排目标所替代。[详细]

李来来: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挑战?
由于气候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应对气候变化实质上是一种风险管理,当气候变化的风险大于其机会成本时,必须开展风险管理。不管气候变化存在与否,采取行动肯定是正确的选择,肯定会是赢家。”李来来说,“意识到这一点,不管谈判进程如何,各国都应该快速采取行动。

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呼吁大规模的减缓行动,也呼吁新的国际机制。这种机制必须提高覆盖范围和实施的水平与规模,并与全球治理的主流相契合。称这个新机制为国家间联合减排计划(Inter-CountryJointMitigationPlan,缩写为ICP)。[详细]

 
坎昆会议期间,环保人士人用特制的大玻璃瓶拍摄宣传照,试图引起联合国气候峰会的高度关注。玻璃瓶上写道:刻不容缓——坎昆拯救生命。
  “坎昆式难题”可有解?
 
 
>> 中国:敦促发达国家接受《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  

黄惠康表示,附件一发达国家应该切实兑现第一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并继续在第二承诺期率先大幅量化减排,这是发达国家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历史责任和道义责任。黄惠康最后表示,中国代表团相信多边主义的价值,从坎昆到德班,尽管路途并不平坦,但仍然充满期待。

  名词解释:伞形国家

“伞型国家”指的是,在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的国家中,除了原有的欧盟十七国和美国以外的国家。主要的伞型国家有加拿大、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挪威、新西兰、瑞士 等。这些国家的地理分布颇像一把伞,故形象地称之为“伞型”国家。伞型国家从签署巴厘路线图以后,在对待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问题上,从“犹抱琵琶半遮 面”的躲躲闪闪,到“急踩鼓点全亮相”的直截了当,使气候变化谈判在京都议定书上激烈碰撞和卡壳。波恩大会的会场弥漫着一种焦虑的气氛,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是否就此寿终正寝。

  20年谈判风雨兼程

里约——播种任务: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规模空前。此前一个月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大会期间正式开放签署。《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但里约会议未能就发达国家应提供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达成具体协议。

京都——多方拉锯: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京都议定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经过轮番激烈讨论,最后37个发达国家不得不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承担框架性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没有规定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

巴厘——一线光明: 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上,各方对《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美国坚持不设减排目标,拒绝在《巴厘路线图》文件上签字,大会一度僵持。以至出现了联合国气候谈判“大管家” 德布尔“泪洒路线图”的经典一幕。不知是眼泪的力量,还是众意难违,最后,美国代表改变立场,同意在文件上签字。《巴厘路线图》最终获得通过,并启动了当前的“双轨制”谈判,分别是《公约》下的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谈判和《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谈判,“这实际上是为美国开了一扇窗”。

哥本哈根——政治闹剧:2009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哥本哈根召开。哥本哈根大会被认为“更像一场政治闹剧”,会议未能达成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而只在美国、中国、印度、南非等国之间达成了一个未能获得大会全面通过的以备忘录形式存在的协议——《哥本哈根协议》。 国际社会评价称:“会议离失败只有一步之遥”。有关气候变化合作的五大关键问题未得到解决:基础文件,减排目标,“三可”问题(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长期目标及资金问题。

坎昆——拉回正轨: 2010年底,《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会议在各方的妥协下,通过了“平衡、实质性的一揽子决定”,即坎昆决议。坎昆决议努力将气候谈判拉回了正轨,被认为“朝着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行动框架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协议为了考虑各国的利益诉求,几乎囊括了所有国家的要求,在某种意义上不像国际协议,更像是在展示一种态度”。

  图说京都
 
德国波恩——6月10日,谈到气候变化就不能不谈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世界各国集体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里程碑,是至今为止唯一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谁在为《京都议定书》拖后腿?
  日本:引以为荣到拒绝
 

曾经常以签署地京都命名的《京都议定书》为荣的日本现在成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坚定反对派。在波恩会议上,日本代表团成员一改以往闪烁其辞的回答,而是重复申明,日本政府拒绝《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立场是明确和坚定的。尽管日本首相菅直人于今年6月1日在国会中肯定要坚守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25%的目标,但在日本有一些团体试图在给国会提交的气候提案中抹掉25%的目标。

  美国:将反作用坚持到底
 

美国政府1997年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 但美国参议院没有核准。美国是唯一一个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从1997年以来,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既没有下降也没有减缓增长,而是快速增加,其幅度除了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以外,在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美国常常以不是《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为由我行我素。美国是《京都议定书》坚定的反对派。

  加拿大:反道而行跟着走
 

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以美国马首是瞻,亦步亦趋。加拿大是哥本哈根会议后,第一个将承诺目标降低的国家。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加拿大政府提交的承诺目标是,2020年在2006年的基础上降低20%,等效于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3%。现在的目标是,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17%,等效于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增加 3%。这两个目标之间相差6个百分点,而且基准年改为2005年。加拿大也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坚定的反对派。

  俄罗斯:蔫有主意为自己
 

俄罗斯与加拿大政府一样,强调自己的国土辽阔,所处纬度较高,气候寒冷,需要更多的能源消耗,也会产生更多的二氧化碳排放。俄罗斯政府代表团一直认为俄罗斯应当从附件一国家的名单中除去,在谈判会议中不时设置障碍,不承担《京都议定 书》第二承诺期的责任。俄罗斯尽管在各种场合不是很积极地带头公开反对,但是立场非常明确。俄罗斯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的坚定反对派。

  澳大利亚:三心二意敲边鼓
 

澳大利亚矿产丰富,出口了大量的矿石和能源原材料,澳大利亚的经济结构是重碳型的。澳大利亚政府加入《京都议定书》最迟,在实施《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时三心二意,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经常敲边鼓,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不做承诺。澳大利亚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温和反对派。

  挪威:曾经的掌声为谁
 

挪威一直被看作是在发达国家中积极主动承诺较 高减排目标的国家。挪威政府提出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下降30%。当挪威代表团在去年气候谈判大会宣布这个承诺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受到国内政治压力,在近几次的谈判中挪威政府退却了。挪威政府宣布国内的减排目标是30%目标的三分之二。挪威不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的反对派,但其做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 全球变暖可能造成的影响  
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全球升温会引起地球南北两极的冰山融化,冰川的消融则会造成海平面上升。海平面上升的影响是:低地被淹、海岸被冲蚀;地表水和地下水盐分增加,影响城市供水;沿海和岛国居民的生活将受到威胁。
动植物的影响:气候变化能改变一个地区不同物种的适应性并能改变生态系统内部不同种群的竞争力。自然界的动植物尤其是植物群落,可能因无法适应全球变暖的速度而做适应性转移,从而惨遭厄运,甚至还会导致某些物种灭绝。
农业的影响:曾经导致生物带和生物群落空间(纬度)分布的重大变化。公元800~1200年,北大西洋地区的平均温度比现在高1℃,玉米能在挪威种植。公元1500~1800年,西欧出现小冰川期,平均气温比现在低1~2℃,造成挪威一半农场弃耕。
人类健康的影响:全球变暖将成为本世纪影响人类健康的一个主要因素。极端高温将使健康问题更加困扰人类,主要体现为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增加。某些目前主要发生在热带地区的疾病可能会随着气候变暖向中纬度地区传播。
  数说气候变化
全球平均升温0.74℃
在1906年~2005年的100年时间里,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升高了0.74℃。
我国升温1.1℃
在过去50年里,中国的平均气温升高幅度达到1.1℃,升温的速度比全球或北半球同期的速度都要快。
本世纪末温度可能升高1.1℃~6.4℃
与1980年~1999年相比,21世纪末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可能会升高1.1℃~6.4℃。
CO2浓度65万年来最高
2005年,大气CO2浓度远远超过了过去65万年来自然因素引起的变化范围(180~300ppm)。
[更多]
>> 气候变化相关条约:  
名称
内容
其他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第三条、四条为附件一缔约方规定了量化的减排目标,即附件一缔约方应该个别地或共同地确保,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2008年至2012 年的承诺期间在1990年的基础上再减排5.2%。对各发达国家来说,具体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加拿大削减6%。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则不必削减,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
《京都议定书》第六条、十二条和十七条分别确定了联合履行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3种境外减排和减排额度交易的灵活机制。
签约情况: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 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核准了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在2002年也正式批准了 《京都议定书》。到2005年,全世界共有180多个国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2007年,澳大利亚最终也签署了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发展中国家则不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目标和原则:《框架公约》的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人为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害,减缓气候变化,增强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确保粮食生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公约确立了5个基本原则:一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二是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 需要和国情;三是各缔约国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测、防止和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因素;四是尊重各缔约方的可持续发展权;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 措施不能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
巴厘岛路线图
“巴厘岛路线图”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幅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未来的谈判应考虑为所有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应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但不设定具体目标;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全球变暖,发达国家有义务在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支持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 在2009年年底之前,达成接替《京都议定书》的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 现实意义:“巴厘岛路线图”首次将美国纳入到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未来新协议的谈判进程之中,要求所有发达国家都必须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另外,“巴厘岛路线图”还强调必须重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三大问题。
© 2000-2009 中国环境报社 版权所有 中国环境报 电话:010-67102729 13811346342 京ICP备05067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