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公布一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4-09-15 18:26:33
河南环境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平台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激发全社会形成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11日,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集中公开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此次公布典型案例如下。

河南康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南康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将污水收集池未经处理的废水利用水泵通过管带排放至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坑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处以行政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24年8月23日,淇县公安机关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白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来源:鹤壁环保

特别声明:本文为中国环境报手机客户端“环境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国环境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 1
  • 微博
  • 微信
我要评论

快来发表第一条评论吧

相关推荐
 
 
 
 
 
 
 

版权所有:中国环境报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175015   举报邮箱:1870796195@qq.com   邮编:10006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02

京ICP备14026258号-1     京公网备案:11010102001569号

x

扫描二维码 下载“中国环境”客户端

(即可发布爆料、随手拍、绿吧)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国环境”微信公众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