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绿色转型”地方立法

时间:2023-12-30 19:10:0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姚丽萍

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绿色转型地方立法,通过构建完善一套能源资源高效率利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互协调促进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平衡的绿色低碳模式转变。12月28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三条路径”

迄今,化石能源碳排放占到全市温室气体排放的90%以上,对本地PM2.5的贡献占到八成左右,对于未来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事实上,能源发展绿色转型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中之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说,条例提出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三条路径”——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持火电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降碳改造,促进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氢能、合成燃料、地热能等绿色能源和新型储能方式的发展。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设虚拟电厂。

◆支持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

以全社会之力践行低碳新风尚

来自市发改委的信息显示,2010年以来,本市以年均1.2%的能源消费增速实现了年均6.7%的经济增长,单位GDP碳排放累计降幅超过50%,以低能耗低排放支撑经济高速增长。

但上海作为一座拥有2400多万常住人口的超大型城市,具有经济、产业、人口规模大,空间、资源、环境容量小等特点,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既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还是上海发挥好在长三角乃至全国龙头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体现。

为此,条例倡导以全社会之力践行低碳新风,形成绿色生活消费方式:

◆鼓励绿色消费与出行,支持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拓展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生活垃圾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落实禁限一次性用品的有关要求,推进包装物减量。

一言以蔽之,《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作为创制性立法,注重技术、产品、制度、机制的创新突破,也注重社会发动对绿色转型发展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

编辑:江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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