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脊梯田保护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时间:2024-09-07 08:00:00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赵晨熙 张红兵 邢国涵

层层叠叠的梯田蜿蜒曲折,在山间勾勒出优美的线条;富有特色的吊脚楼点缀其间,展现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丽景象…… 

距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的龙脊梯田是中国南方梯田农耕文化的代表,也是龙胜各族人民磅礴力量、大地艺术和人文智慧的象征,2018年被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除了拥有“千层天梯上云端”的壮丽景观外,龙脊梯田还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景观,梯田内包含龙脊、平安、大寨、金江、小寨、中禄六个行政村,共有8000多人口,主要为壮族和瑶族群众,各村寨的梯田和民族风情各有特色,民俗风情浓郁、民族文化灿烂多姿。 

如今提起龙脊梯田的发展和保护,不少村民都会不约而同地提到一部保护条例,“有了它,我们耕作梯田的底气更足了”。 

村民口中的这部保护条例是今年1月19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28日,《条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龙脊梯田保护将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龙胜以“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为原则,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龙脊梯田的开发利用原则、机制和龙脊梯田开发利益保障等问题,有助于切实保护龙脊梯田农耕系统生物多样性、传统稻作农耕文化和民族文化,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的龙胜特色产业。 

《条例》全文共六章34条,主要涉及了龙脊梯田保护执法主体、保护对象、保护级别的确定,保护区内建设管理和禁止行为的要求,以及传统农耕文化的传承和龙脊梯田保护区开发的利益保障等内容。 

一直以来,龙脊梯田的梯田建设维护、梯田传统农耕方式的传承、水稻种植、梯田生态和灌溉系统都是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对此,《条例》不仅强调梯田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弃耕、荒芜耕地”“擅自改变梯田的耕地用途”,还明确规定了核心区内的梯田应当种植水稻,拓展区内梯田鼓励种植水稻,鼓励按照传统农耕方式建设梯田、耕作梯田,保护水源,保护梯田生态和灌溉系统等内容。 

龙脊梯田的美不仅仅局限于梯田本身,还包括点缀其中的少数民族村寨,以干栏式木楼为代表的传统民俗建筑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完美融合,为这片土地增添了浓浓的历史厚重感。 

“禁止损毁文物古迹,擅自移动、拆除、损毁具有代表性的民俗建(构)筑物”“禁止擅自采石、采砂、开矿、开垦以及其它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记者注意到,为了切实保护好龙脊梯田的景观和民俗建筑物等不被破坏,《条例》特别列举了13项在龙脊梯田保护区域内的禁止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和当地村民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如今,当地村民能够通过景区分红、土地入股、民俗展示、建设务工、餐饮住宿、特产销售等多种方式获得收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在不断攀升。 

《条例》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注重对集体和村民利益的维护。比如,《条例》规定,梯田资源开发利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资源提供方建立收益分享机制。在《条例》第四章“开发和利用”中也明确了龙脊梯田保护区开发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对集体和村民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保障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各项规定符合龙脊梯田管理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做好《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各族群众保护梯田的意识,为《条例》的顺利施行打好基础,确保龙脊梯田万年永续,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 

编辑:江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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