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7 08:20: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魏如斌 胡建飞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法院近日对该县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28.94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公开审理。
为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宜黄县人民法院邀请该县1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并联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一一列举了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并通过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自愿缴纳罚金和生态损害赔偿金。
“第一次参加污染环境罪庭审旁听,全程观看案件法庭审理,不仅让我们了解到了污染环境罪的一些法律知识,更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污染环境所要承担的违法代价。环境保护,企业要负主体责任。今后,我们企业内部将组织员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让一线工人学法、懂法、知法,从而守法。”该县某药业有限公司黄总说。
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既是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的融合实践,也是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通过真实案例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能够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
“这是我们首次利用庭审现场开展‘以案释法’,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旁听,就是为了让他们直观、直面了解案件审理,让尊崇法律、遵守法律的理念入脑入心,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铁钢说道。
下一步,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精准普法帮扶,让环保法律真正成为“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行为准则。
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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