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松

福建省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 中队长

2019年11月20日作者:来源:中国环境网

  退役不褪色 攻坚当先锋

  -------在一线生态环保岗位上守初心担使命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直属二中队队长陈清松,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出生,1994年12月入伍,1997年8月入党,2009年09月由部队转业安置到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工作。陈清松同志转业生态环保岗位10年来,始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一线执法中敢担当、勇担当、善担当,在基层执法负责人岗位上敢作为、勇作为、有作为,较好推动了一系列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线环保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敢担当、特别讲奉献的环保铁军风采。他先后于2012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考核获评“优秀”;2017年3月被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表彰为2016年度岗位大练兵突出表现个人;2017年10月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厦门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6月荣获晋江市政府“三等功”奖励。

  一、勤于学习,乐当“活字典”。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学以致用,活学活用。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他先后开启了晋江市多起违法排污行为处罚案件的先例:第一起治安拘留移送、第一件查封扣押、第一张按日计罚罚单、第一例行政处罚与生态修复并重,在全市环境执法中起到带头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昔日的“门外汉”,业已成为生态环保领域的“内行人”。2017年2月-2018年2月,他被抽调到省环境监察总队挂职学习,期间先后参加省委省政府对漳州和厦门专项督查、省委省政府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工作组、厦门金砖会晤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漳州督查组、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平潭督察组、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莆田督察组等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5月抽调到泉州市环保局督察办工作,期间参加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泉州市委生态领域交叉巡察等重点任务;2019年4月至9月,先后再次抽调省生态环境厅和泉州生态环境局担负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二、敢于亮剑,勇当“急先锋”。始终秉持“聚力保护生态环境、用心呵护碧水蓝天”的理念,对环境污染零容忍,对违法排污行为敢亮剑。转业10年来,他先后以“救火队长”身份辗转陈埭、安海、晋江开发区等执法中队队长岗位,每到一个地方都果断“亮剑”,迅即掀起一股“环保旋风”,让环境违法行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几年来,他带领中队人员强化日常巡查、夜间突查、随机抽查、精准核查和交叉错时执法检查,一经查实的违法排污行为,都果断组织严厉处罚,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坚决启动查封扣押,对符合移送治安拘留条件的坚决依法办理,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几年来,先后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87家次、罚款上千万元,其中移送环境刑事案件16起、治安移送案件18起,办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治安移送等强制配套措施100余件,对违法排污行为起到了极大威慑。

  三、善于钻研,争当“领头雁”。基层环保执法中队人少事多、位轻责重,他能够化压力为动力、把被动变主动,合理分工、统筹任务,集中力量把监管与服务落实到环境信访投诉件核查、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流域周边污染源排查、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领域,贯彻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方方面面,做到严格监管与日常服务并重、严厉查处与生态修复同步。几年来,对每一起群众信访件,他都认真负责、及时核查,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企业合法利益;对历史遗留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他不是一查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而是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用心指导企业完善手续、配套设施,先后会同陈埭、安海等镇帮扶600余家符合整改条件的企业实现规范生产、合法经营;对每一起违法排污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冲在前、干在先,先后组织案件分析会220余场次,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调查报告等法律文书450余份,在《中国环境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发表执法动态信息50余篇。

  四、勇于攻坚,担当“拼命郎”。从事生态环保工作十多年来,他先后辗转基层中队、局机关,以及先后4次抽调省厅、泉州市局机关挂职学习等多个岗位锻炼,每到一个工作岗位,他都像一颗螺丝钉一样,一心钉在工作上,始终永葆蓬勃朝气和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激情。从基层环保中队到上级业务机关,变动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他爱岗履职、为民服务的使命。针对个别村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他并没有听信他人“不要轻易去触碰脓包”的所谓“善意提醒”--遇到问题绕着走,而是一头扎到村子里,历经近半个月昼夜明察暗访、走村串巷、追踪溯源、分析研判,形成了详实调研报告,为属地党委政府推动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极具操作性的方案,有效解决了困扰群众民生十几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受到了当地群众充分好评。针对某家印铁制罐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民标”与“国标”差异化带来的群众信访问题,他并非简单、生硬地查处企业或反馈群众,而是几十、上百次做工作:一方面督促企业先后投入近1000万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提升废气治理效果;一方面是顶着误解和压力,不厌其烦地组织蹲点巡查和业主-群众-专家三方见面沟通、答疑释惑、实地参观,有效化解了厂群矛盾,也助推了企业绿色发展。针对多次抽调上级环保部门挂职学习锻炼的有利契机,他如饥似渴汲取专业养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5+2”“白+黑”“雨+晴”连续作战,永不言苦,勇往直前,在历次参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泉州市委专项巡察等重点工作中得到了历练,也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

  五、严于律己,甘当“老黄牛”。带头吃苦、带头攻坚,“早出晚归、不分昼夜、连续作战”已成为陈清松同志的工作常态。2017年10月参加省委省政府对平潭实验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恰逢妻子二胎分娩,他“舍小家为大家”,电话安顿好亲人在医院陪护家属和婴儿后,一心又投入到紧张的督察工作,待他参加督察结束回家时,家属和婴儿已出院多日。2019年8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年迈的母亲摔倒住院,他也仅是请假一天回去安顿好母亲住院陪护事宜后,立即返回单位投入到繁重的督察迎检工作中。面对日常执法中偶然出现的“说情风”,他始终坚决予以回绝,并适时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引导,争取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任何人不得为环境污染说情”已成为他个人的自觉行动,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始终坦诚做人、坦荡做事,自觉顶住诱惑、经受考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了基层环保执法干部的良好形象。2015年、2016年,他先后被安海镇党委、政府表彰为“创新之星”、“攻坚之星”;2018年,他所带领的中队被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表彰为“生态环境治理先进单位”。


编辑: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