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靖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大气环境股负责人

2019年11月20日作者:来源:中国环境网

  林靖,出生于1977年11月,男,现任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股负责人,曾任上杭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先后荣获2015年度龙岩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环保人”、“福建省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龙岩市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福建省2017-2018年度“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表现突出个人”、2019年“龙岩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林靖同志1996年9月加入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二十多年来战斗在基层环境执法第一线。“五加二”、“白加黑”、“节假日突击”是日常工作常态,工作中既有流汗、也有流血,既有快乐,也有心酸,林靖同志兢兢业业,始终热爱着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毫无动摇。基层环境执法监管点多面广、涉及领域广、专业要求高,林靖同志谦虚好学,不怕困难、不畏艰险,认真系统地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认真钻研冶炼、化工、养殖等行业环保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身本领,工作中面对困难,迎难而上,从不退缩,积极履职,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功夫不负有心人,成为我省环保系统远近闻名的业务骨干、执法能手。

  二、不忘初心,坚守底线

  1.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讲究方式方法。由于环境监察工作的特殊性,林靖同志遵照“明察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二是抓好重点行业监管。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规范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冶炼、化工重点污染源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带动生猪养殖业、机砖行业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让上杭空气更清新、水更绿、山更青。三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2017年和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在闽期间,林靖同志直接参与办理了29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环境执法人员经常工作到凌晨3、4点,圆满完成了中央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解决了老百姓身边环境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恪尽职守,坚持原则。林靖同志认真践行“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苏区干部优良作风28字方针。在工作中坚持说真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注重实效,时时事事以自身廉洁自律的行为去带动身边的同事;在环境监察工作中敢于执法、勇于执法、善于执法。环境执法必然会影响少数人、企业或者集团的利益 ,面对同学关系、亲人关系、同事关系等人情关系,利益诱惑、权力压力,林靖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身正不怕影子歪,顶得住、站得稳、睡得香。面对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一治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也绝不打击报复、故意刁难。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勇于执法,敢于维护法律尊严,坚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

  3.严于监管,主动服务。在做好环境严格监管的同时,林靖同志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环境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办理项目环评审批、验收,规范环境管理内业档案收集管理,防范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等等。认真帮助企业查摆、分析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提出的疑问总是给予认真详细的解答,让企业主少走弯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如在福建紫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中,林靖同志主动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给予积极有效的建议,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在服务企业的同时也得到了企业主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地推动了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主守法,提升企业生态环保品牌。

  三、改善环境,成效明显

  环境质量的保持与改善,离不开严格的环境监管。2016年以来,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系列专项行动,共立案处罚197起,处罚金额703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起。林靖同志所带领的上杭县环境监察大队坚持“练精兵、扛红旗、创佳绩”的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环境执法工作,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被省环保厅评为 “福建省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近年来,我县环境质量持续变好,2018年度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排名第18名;城区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国、省控、市控断面2018年度综合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16-2018年上杭县分别获市对县生态环保攻坚战役综合考评第2名、第1名、第1名;2016-2018年,福建省2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中上杭县(△EI为1.65)变化等级为轻微变好。


编辑: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