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波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 大队长

2019年11月20日作者:来源:中国环境网

  马波同志于2006年参加环保工作,现任芦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一职,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环保一线从事基层环保执法工作,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该同志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周边区县进行业务沟通,充分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在工作中不断思考、学习、创新,积极优化工作流程,在思想观点上、工作思路上、业务技能上勇于创新,积极掌握工作主动权。

  2017年度全省执法大练兵中,马波同志所在的环境监察大队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铁拳治污,重拳出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力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周边的环境违法企业,不断突破历年以来的处罚记录,全年共处罚金200余万,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5起,马波同志表现突出获得四川省环保厅通报表扬。

  2017年7月参加了由环保部组织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担任小组组长对河北省邯郸市开展了为期2周的强化督查;2017年11月,该同志担任组长参加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对资阳市和遂宁市开展了为期8周的强化督查,该同志在督查过程中,聚焦重点、突出重心、精心研判、多措并举,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督查工作,在督查点位的数量和质量上都处于较高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丰富的执法经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督查中,表现出过硬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工作风范,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督查任务,省环保厅于2018年1月对马波同志进行了通报表扬;2018年该同志牵头参与了辖区内首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调查,经过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检察院已正式批捕犯罪嫌疑人,有效震慑了辖区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