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

湖北省荆门市环境监察支队 副支队长

2019年11月21日作者:来源:中国环境网

  刘磊同志,男,中共党员,1982年8月24日出生于湖北省荆门市,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2年12月调至荆门市环境监察支队任综合稽查科科长,2017年1月至今任荆门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现场检查科科长。不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何种职务,该同志始终以服务人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己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了公务,获得了普遍好评。

  一、强化学习,严守政治纪律

  该同志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好荆门的蓝天碧水。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九大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完成各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深入学习业务知识。该同志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讲话精神以及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在该同志的表率作用和精心引导下,荆门市环境行政执法科室正逐步向“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不断迈进。

  三是扎实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公生明,廉生威”,“做官先做人”,该同志深谙这个道理。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做到清正廉洁、廉政勤政,工作作风踏实,敢于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职责

  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环保工作理论水平的同时,该同志也踏踏实实地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开展日常工作,凭着对生态环保事业的一腔热忱,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生态环保卫士的坚守和担当。

  一是融会贯通,积极探索执法新理念。该同志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融会贯通,对环境监察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是积极主动地寻找方法对策,不等不靠,以科学态度剖析问题,以严谨作风处理问题。近年来,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密集出台,该同志进行了细致的学习研究,多次在单位的业务学习讨论会上,结合具体案例,就新常态下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提出独到见解。

  二是创新方法,开创环境监管执法新模式。该同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现场环境监察近万次,制作笔录1000多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0多起,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他都了然于胸。除此之外,该同志还在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现场环境监察中向企业宣讲解读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介绍当今先进有效的防治污染工艺技术和环境管理理念,引导企业在防患环境风险上进行管理方式的提升,这种寓指导服务于执法监察之中的模式,深受企业欢迎。

  三是身先士卒,坚守环境执法第一线。众所周知,环境监察工作者身处执法现场的第一线,少不了与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打交道。在工作中该同志主动承担脏活、累活,把困难和棘手的留给自己,克服孩子年幼和长辈年迈的家庭实际,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只要是工作需要,无论是节假日、严寒酷暑、僻远乡村,都坚决服从调遣,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细致熟练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尤其对污染严重、影响范围大、矛盾突出、事件敏感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排污企业,决不姑息迁就,顶住压力,一查到底。由于他的执着坚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年年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深获领导、同事们的肯定与好评。

  三、文明执法,端正执法理念

  该同志政治素质过硬,思想端正,吃苦耐劳,敢于碰硬。

  一是树立文明执法理念。该同志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坚持用人民满意作为指导执法工作的方向和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

  二是积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处理群众投诉时,该同志不管白天黑夜,都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然后与投诉群众进行沟通联系,告知其应享有的环境权益。

  三是积极维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当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有异议时,该同志都会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将企业的违法行为一一告知企业负责人,同时指导企业推进产业升级,完善环保手续,建立环保制度,规范环保设施的建设,有效地维护了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该同志出色的表现,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充分肯定,2013、2014、2015、2016年度连续四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2017、2018年连续两年获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8年获得“优秀党员”荣誉称号。2014年被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和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荆门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18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17年度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称号。


编辑: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