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于红霞:环保信用体系对环保部门形成两个倒逼,对市场主体形成两个促进

2018年08月01日作者: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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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汇报的题目是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制度创新,主要汇报三方面内容,一是江苏环保信用制度创新内容和做法,二是江苏环保信用制度创新亮点和成效,三是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江苏环保信用制度创新内容和做法

  近年来,省厅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环保信用体系,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承接的机制,提高了市场主体环境监管效率,形成了创建绿色企业的良好氛围,企业的环境自律程序显著提高。

  第一,建立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公布环保信用评价标准。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制度先导,包括评价标准,在2012年以来,我们联合省信用办出台了30多项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和文件,例如联合省信用办印发了《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对全省环保信用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同时出台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尤其是在评价过程中还拟定了相关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对于江苏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信用评价体系也有相应管理办法。对环境评价中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定管理办法。同时,我们也对一些相关的企业评级后启动了动态的修复,所以出台了《关于启动企业环保信用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及时整改环保问题,提升环保信用等级。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注重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了《关于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的指导意见》,引导各级环保部门落实国务院的简政放权、放管服要求,运用信用手段提高管理水平。联合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联合发改委等30多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对江苏省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动环保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动激励承接。联合江苏银监局、省信勇办出台《关于共同建立我省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运用信用信息积极推进银行业做好信贷工作。联合省财政、住建、水利、物价等部门出台了《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联合省物价局出台《关于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开发信用管理系统,开展环保信用评价。

  构建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环保部门一个系统对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审核、数据报送、归集、评价、修复、查询,2013年以来,每年利用系统自动评价污染源企业有2万多家,2017年增加达到了近3万家。同时,相关结果信息给同时也向省信用办和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推送了十大类共计2000余万条综合信息,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信用信息完整率也达到100%,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身份证的形式进入到全省统一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信用,实时掌握自身环保信用状况。各级环保部门也将环境信用直接用于环境管理,引入企业环保信用降级和修复制度,根据企业环境行为的变化情况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参评企业改进环境管理,提高信用等级。

  第三,实行联合惩戒措施,促进企业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因为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是目的,而是要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关进行有效应用。在企业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监督、行政许可、区域和重点流域管理以及工业园区环评等项目管理,资金申报、项目安排、总量减排以及上市公司的核查等相关资格认定管理,评优创先管理等环节,我们把评价的结果嵌入到整个审核流程。2017年,省环保厅在年度重点目标考核中也下达了信用审核、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考核数量和指标。目前,省厅在资金审核、项目申报、信用评价以及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管理事项中实现了信用承诺,并且公示信用承诺书1500多份,其中在省网站上公布442分,其他相关信息在各个市县有相应的公开。

  2015年开始,省厅对污染防治引导资金实行了信用审查,我们共审查的360个污染项目,引导资金19.6亿元,到2017年审查350个项目,引导资金23.7亿元,就是在引导资金使用拨付过程中,信用评价是实行一票否决的,尤其对“红色”提出的项目,就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支持。同时,省厅还联合物价等部门对评为“黑色”和“红色”的企业,在现有的水电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收费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倒逼企业加大治污力量。仅2016年,就对全省“黑色”、“红色”企业征收差别电价1.8亿元。2017年,对全省“黑色”、“红色”企业征收差别电价1.1亿元。这一做法得到环保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2016年,与物价局联合出台差别电价政策,与财政、水利、住建、物价等部门出台了差别水价政策,对红色等级失信企业,每度电加收5分,每吨水加收污水处理费0.6元。黑色等级企业每度电加收1毛钱,污水处理费加收1元。这对企业来说还是有很大压力的。

  同时联合江苏省信用办和银监局共同建立了江苏省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13个设区市环保局和银监分局都建立了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了绿色金融、绿色信贷政策。例如2016年末,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境信用评价企业贷款约6916亿元,同比增加了1000多亿元,其中对信用评价为优秀和良好企业贷款达到6499亿元,较年初增加800多亿元。对环保信用较差的企业贷款相对来说就相应减少,2017年末,银行金融业机构对环保信用评价企业贷款余额达到7589亿元,其中对评价优秀的企业给予贷款达到94%,对评价较差或极差的企业,给予的贷款仅1.4%。这个杠杆作用还是非常大的。

  2017年10月,我们与省工商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这项工作得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的报道。

  2017年,我们与省工商局2988家信用情况出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审核意见。在江苏省我们每年有一个战略推荐名牌企业工作,对拟申报江苏名牌创造业产品出具明确评价等级。同时,对未参加企业信用评价污染型企业给予一票否决,也就是说我们江苏在每年度质监局引导的江苏名牌产品中,如果没有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他们是没有资质参加到江苏名牌产品评价。

  我这里介绍一个案例,2015年7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因锅炉脱销处理后持续超标被评为红色企业,企业感到压力很大,然后作出承诺会及时整改,在2016年11月,我们通过动态调整,它的评价级别有了提升,评价级别达到了蓝色,它的水价、电价可以享受原先的水平。

  第二个案例是一家医药公司,在处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都不规范轴到了环保部门两次行政处罚。2016年度被评为黄色企业,在银行对企业贷款上受到了限制,这样情况下公司负责人主动到环保部门作出承诺,在整改完成后有一套修复机制,修复后,贷款、利率等回到了原来的水平。

  第三个案例是木业公司,为了节省燃料能源成本,把公司木材边角料用于小锅炉焚烧,在环保执法中发现了,给周边老百姓环境质量造成很大影响,就被评为了红色,企业对评定红色结果开始没有注意,当它在贷款等方面受到影响后,尤其是在差别化的水电价发生的调整,所以他也是积极的主动整改,把环保的欠账给补上,后来我们在他VOC治理,包括拆除锅炉等一系列的项目实施后给予调解评定的等级。

  二、环保信用制度创新亮点和成效

  以上这些案例介绍就说明,通过信用评价对企业的震慑作用和推进企业自律发挥很好的作用,也很高兴我们这项制度的推进在十九大报告中有了明确的列为生态文明八个制度中一。2016年和2017年年度连续6年在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考核中被评为第一名。同时,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等政策也获得江苏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创新奖。此外,鉴于江苏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由环保部组织的中央电视、人民日报等10家中央媒体采访团准体报道了江苏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及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引起了强烈反响。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在江苏省委的成绩单中也重点提到了肯定江苏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上对全省两万多家企业进行评定,并纳入整个征信系统的这项工作给予肯定。

  2015年,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南通模式也得到了环保部环保部和中国法学会的认可,评为“生态环境法制保障最佳事例”,被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项案例之一。

  2016年在环保信用首届论坛上做了介绍,在2017年,江苏环保信用创新制度在全国培训班上也做了交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2017年11月,江苏省环保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在国家发改委在江苏举办的全国30多个省市信用修复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以上就把我们的基本做法,事实上在操作过程中借助了互联网的技术,如果没有互联网技术,可能自由裁量的评价成分会多一点,所以,为了提升可靠性和公信力,我们依托了大数据和网络的作用。

  三、几点体会和建议体会

  一,对环保部门形成了两个倒逼:一是倒逼环境执法上水平,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倒逼环境信息化水平,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现代化。我们感觉,在执法上水平还要再上,信息化、智能化上还要再提高。

  二,对市场主体形成两个促进:一是促进企业环境自律,环境监管由“我要管”转向“请我去管”,刚才我举的三个小案例也说明日常我们对企业按日计罚、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可能企业都不当回事。但对于企业银行贷款尤其是银行贷款利率还有水电费差别化政策,对企业触动还是很大的。二是促进企业积极整改,引导市场主体争创绿色企业。

  通过这几年工作,我们有几点建议:第一是要加快环保信用立法工作,加快出台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条例。第二是环境执法要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信用的手段,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第三是要建立健全有效数据的归集、审核以及执法信息的全过程公开。

  谢谢。


编辑:宋阳